郑教明电〔2017〕412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局直属各中小学: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中小学创客教育的通知》(教电教〔2017〕318号)以及《河南省电化教育馆关于公布河南省中小学创客教育试点校名单的通知》(豫电教馆〔2017〕42号)精神,郑州市被确定为首批河南省中小学创客教育试点市(以下简称:试点市),郑州二中等15所学校被确定为首批河南省中小学创客教育试点校(以下简称:省试点校);同时,根据《郑州市教育局关于切实推进中小学创客教育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要求,我市将于2017年评选出50所创客教育示范校。为进一步推进我市中小学创客教育工作,加强创客教育试点市、省试点校、市示范校管理与建设,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立德树人,以人为本,以培养学生的核心素养、实践能力、创新精神为切入点,从创客文化、创客课程、创客师资、创客空间、创客活动等方面推进创客教育,为培养“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人才奠定基础。 二、工作目标 按照“试点先行、以点带面、点面结合、特色兼顾”的原则,科学规划,整体推进,分步实施。以建设试点市和试点校为抓手,发挥试点的示范引领及辐射作用,加快推进我市中小学创客教育的全面发展,培育具有地域特色的创客教育文化。 (一)试点市建设 郑州市要着重创客教育体系建设,认真统筹规划,加强指导和评估,全面推进,提供经验,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带动中小学创客教育快速发展。 (二)试点校建设 试点校应在空间建设、师资、课程、评价等方面做好规划,做到年初有目标,季度有任务,半年有汇报,年终有总结,发挥示范效应,带动本地中小学创客教育全面发展;市教育局及有关处室应在业务上给予指导,经费上给予支持,并进行过程性评估和督导工作。 三、主要任务 郑州市中小学创客教育工作是推进我市创客教育发展、推动创新教育改革和培养创新人才的一项重要内容,教育部门应高度重视,切实做好以下工作: (一)做好建设规划 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充分认识到中小学创客教育的重要性,做好顶层设计,通过“整体规划、重点扶持、循序渐进、量力而行”的原则,加大建设投入与实施力度,建设一批满足当地创客教育需求的创客教育试点校。对于已经具有一定成绩的学校加大扶持力度,打造具有本土特色、全国知名的创客教育名校。对于条件欠缺的学校应努力做好基础工作,帮扶到位,稳步推进,创新发展。 (二)做好师资培养 1.成立创客教育专家团队和专(兼)职教研队伍。郑州市中小学创客教育管理办公室要做好市级创客教育专家团队和专(兼)职教研队伍建设,指导开展空间建设、理论研讨、师资培训、课程开发与交流活动等一系列工作;打造本地创客教育名师团队、专家团队、教研团队,为一线教师提供创客教育理论研究、学习经验交流、项目方案设计、技术培训支持等工作。 2.加快创客师资队伍建设。选拔创新意识强、技术水平高的教师作为创客空间管理者、创客活动组织者和创客教育专职教师,建立一支跨学科、富有创新精神的创客教育骨干教师队伍。鼓励各专业教师主动转型,充实到创客师资队伍中来;学校也可广泛借助社会力量,聘请校外兼职教师。提倡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与相关高校、创客教育教学研究机构建立教师培养、聘任、合作机制,引进校外专业技术人才,弥补师资力量不足。试点校教师每年要求参加省、市级师训和电教部门组织的创客教育师资培训一到两次,培训单位不得收取教师个人费用;组织开展校内外各种创客文化交流活动每年至少一次;积极组织师生参加各级各类创新创造类比赛或创客文化活动。 3.建立创客教师激励机制。参与创客教育教学活动的教师,其工作量要计入学校日常教学工作量,标准参照其他教师有关要求执行。对在创客教育教学理论研究、课程建设、学生指导、创新活动中表现优秀的教师,在评先评优和晋职晋级等方面要给予倾斜。 (三)做好课程开发 中小学创客教育课程体系建设,应以培养未来“创造者”为目标,以培养创新意识、创新思维、创新能力和创新精神为目的,以“做中学、创中学”为主要学习方式,注重综合运用能力、动手实践能力的培养,融合STEAM教育、项目学习理念,注重与各学科深度融合的创新、实践与研究,注重课程结构与资源的迭代发展。课程类型应分为普及型、提高型、专业型。教材应选用配套资源丰富、经过实践验证、具有一定权威性的优秀教材。 在加快创客教育课程规划同时,要倡导校本课程开发。校本课程开发,应做到开发科学化、开设制度化、实施规范化。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单位)及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学校要严格贯彻落实《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中小学创客教育的通知》(教电教〔2017〕318号)中对开展创客教育课程建设,保障开课时间的有关要求。 (四)做好空间建设 中小学创客空间是激发学生创造力、满足学生动手实践需求、帮助学生造物的场所,是创客教育的主阵地。创客空间分为网络空间和实体空间两部分。 1.线上网络创客空间建设。市教育局要建设市级创客教育网络管理与服务平台,内容包括空间、资讯、课程、资源、培训、活动、评价等,为创客教育线上线下活动、交流、展示、分享提供服务。 2.线下实体创客空间建设。有条件的学校可根据自身情况合理布局;其他学校建议充分利用实验室、社团活动室、计算机教室、图书馆等场所进行设计整合,配备创客教育课程相关书籍、各种设施设备等要向师生开放。定期组织创客活动和培训,积极营造创客文化氛围,常态化开展创客教育教学活动。 (五)建立评价机制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教育局直属各学校要结合自身创客教育开展情况,系统规划与特色兼顾,同时根据《郑州市教育局关于创客教育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文件精神,探索建立科学有效的创客教育评价机制。从社会进步、学校建设、教师发展、学生成长等多层面、多维度对创客教育工作进行全面科学的考核与评价,保障创客教育健康、有序发展,也为郑州市创客教育示范校的建设与确定奠定坚实的基础。 四、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中小学创客教育的通 知》(教电教〔2017〕318号)文件精神,市教育局成立郑州市中小学创客教育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郑州市现代教育信息技术中心,在郑州市教育局的领导和支持下,负责指导和协调相关工作。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及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充分认识创客教育的重要性,根据区域实际情况在信息中心(电教馆)设立中小学创客教育管理办公室,按照统一规划部署的原则,抓好本区域创客教育建设与管理工作,加强领导,协调推进。 (二)经费保障 创客教育是面向未来的教育,市教育局直属各学校(单位)及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强化对创客教育工作的认识,出台有力政策,确保建设资金投入,建立多元投入机制,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助推创客教育发展。 (三)制度保障 市教育局直属各学校及各县(市、区)教育局要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中小学创客教育的通知》《郑州市教育局关于创客教育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文件精神,并结合本区域实际,制订本区域创客教育建设与管理相关制度及规划方案,进一步规范此项工作。 2017年7月20日 |